公基公文模块中,请示是法定公文文种,不少考生因格式不规范、行文逻辑混乱导致答题失分。燕诺公考在指导中发现,核心问题为格式记忆不牢、行文规则不清,通过掌握标准格式、明确正文逻辑、遵循行文规范可有效改善,把握这些要点能提升公基公文中请示写作的规范性,精准掌握核心行文规范。
请示的标准格式包含“标题+主送机关+正文+落款+成文日期”五部分,格式要求严格。标题需采用“发文机关+关于+事由+的请示”的完整格式,不可简化;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,避免多头请示,顶格书写后加冒号;落款标注发文机关名称,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,右对齐排列。燕诺公考提醒,格式是公文写作的基础得分点,需严格遵循。
请示的正文需遵循“请示缘由+请示事项+请示结语”的核心逻辑,缺一不可。请示缘由是正文的开头,需简要说明请示的背景、原因和必要性,理由需充分,为请示事项铺垫;请示事项是核心,需明确具体的请求内容,一事一请,不可一文多事;请示结语用固定表述,如“以上请示,请批复”“妥否,请批示”,不可自创结语。
撰写请示需严格遵循行文规范,规避三类高频错误。一是不可越级请示,特殊情况越级请示时,需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;二是不可抄送下级机关,请示在未获批复前,不可向下级机关抄送;三是语言规范得体,使用正式的公文用语,语气谦恭,避免命令式、催促式表述,符合请示的行文性质。
